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估算总金额100万元(含税),其中杭钢集团独立参展布展服务预算33.5万元(含税),相关省属国企联合参展布展服务预算66.5万元(含税)。
2.采购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杭钢集团及相关省属国企2025年“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布展服务项目。
2.2采购项目简介:2025年“互联网之光”博览会拟定于2025年11月6日至9日在桐乡乌镇互联网之光博览中心举办,杭钢集团及相关省属国企将携数字化成果参展,杭钢集团设独立展台1个,相关省属国企联合参展设独立展台1个,通过展示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2.3采购范围:完成杭钢集团及相关省属国企2025年“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实体展台(展台面积分别为130㎡和266㎡)布展工作,主要包括展览内容调研、展览需求对接、展台设计、展台布展(搭建)、展览内容设计和制作、展览期间相关保障及展后撤展等。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服务期:约30天,具体按实际要求执行。
2.5服务地点:桐乡乌镇
2.6质量要求:设计方案、展览内容设计和制作、布展质量、布展时间等符合采购人及主办方的要求。
2.7合同及支付主体:杭钢集团布展服务与杭钢集团签定合同;相关省属国企联合参展布展服务分别与15个成员单位签定合同,费用按后续分摊方案进行分摊;相关费用分别由各合同主体单位支付。相关省属国企有15家,分别为:国资运营公司、物产中大集团、省建设集团、省机电集团、省国贸集团、省旅投集团、巨化集团、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省农发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省二轻集团、安邦护卫集团、产交所(或其下属企业),如有变动,按实际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境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展会布展服务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制件,材料上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特征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盖有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注册(请登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17:00。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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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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