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05
预算金额(元):29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950000.00元
采购需求: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4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22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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