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9001

预算金额(元):5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5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实质性服务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投标人提供承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开标后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4日23时59分至 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