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集团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5亿美金(等值),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以外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报价文件中提供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7.报价人须具备境外证券业务承销相关牌照或资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中资行:最终控股权为中国资本设立银行,包含上述银行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附属机构。
外资行:由外国资本设立的银行,包含上述银行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附属机构。
券商:从事证券经纪、承销、咨询等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包含上述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附属机构。
符合报价资格条件的报价人,若同时满足三组身份中的多组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组身份参与报价。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0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 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