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LHA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详见竞价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10时00分
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3915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备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深圳信用网”以及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价文件(按本项目规定的所属行业填写),其中企业类型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18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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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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