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黑龙江东北森林带小兴安岭北麓(黑河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2建设地点:爱辉区罕达汽镇、新生乡、上马厂镇、西峰山乡。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 1380.55 公顷,划分4个生态修复分区、9 个工程子项、图斑数量 59 个,修复后可新增湿地 369.37 公顷、耕地 245.53 公顷、林地 334.23 公顷、草地 44.51 公顷、陆地水域 4.12 公顷。
2.4 招标控制价:182.06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完成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对黑龙江东北森林带小兴安岭北麓(黑河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政策落实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对上述项目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跟踪审计能力及满足本次招标服务内容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审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退休返聘合同)。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4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提供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平台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4时00分至2025年10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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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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