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1.0%,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工程最终监理费用=工程施工中标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后中标费率不予调整)。
采购需求:对整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10 个日历天(同项目施工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下列①或②或③项资质要求:
①住建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丙级视为乙级】;
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3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