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阜城县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阜发改投资审批【2025】6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100%,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对22292米老旧小区架空管道进行更换改造。(2)对700公里的架空燃气管网进行除锈防腐。(3)液化石油气场站管网改造,对液化石油化燃气场站改造。(4)对全县997个阀门井安装阀井泄露探测器,更换14877套智能物联网表,对户内管网进行智能化改造,建立全网智能化感知预警体系;建设和安装具备远程控制功能的智能燃气安全预警报警装置138812套;(5)改造8585个液化石油气燃气节点用户设施,加装具备远程控制及预警报警功能的智能控制设备。(6)建设阜城县智慧燃气及安全预警信息化平台,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包含城乡燃气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智慧燃气安全预警信息化管理平台、可视化监管预警、数据中台、GIS地图开发及移动客户端app。,建设地点: 阜城县 。
2.2本次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审核竣工文件和工作协调等全面管理)。包括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22.29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一年;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4其他: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4.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其他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0月 15 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 20 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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