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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医院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及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及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及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共分为2个包,第一包:中医康复科设备;第二包: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360000.00元;第一包:?240000.00元,第二包:?120000.00元

第一包:供货安装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短的供货安装期)。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第二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第一包:

2.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三类产品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2第二包:

2.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2.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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