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南阳淯水新城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及路灯工程(二次)
2.2 项目编号:E411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江北路以西、涅阳路以北
2.5 项目概况:南阳淯水新城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及路灯工程(二次)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00分至2025年11月4日0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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