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技术与司法鉴定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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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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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鼓风干燥箱 |
1台 |
440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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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孔器 |
1个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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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冰箱 |
3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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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低温保存箱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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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恒温金属浴 |
1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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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子天平 |
1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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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漩涡混合器 |
3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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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移液器套装 |
7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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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超净工作台 |
2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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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台式高速离心机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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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超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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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PCR扩增仪 |
2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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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平板离心机 |
1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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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数据处理工作站1 |
4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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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高速冷冻离心机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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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UPS不间断电源 |
1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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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测序仪 |
1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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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全自动脱水机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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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切片机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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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通风柜 |
4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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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多功能染色机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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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生物学显微镜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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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数字CCD相机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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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生物组织包埋机 |
1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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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数据处理工作站2 |
4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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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文件检验工作站 |
2台 |
608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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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迹印章检验系统 |
1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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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声纹自动识别系统 |
1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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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痕迹物证3D扫描与打印系统 |
1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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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超景深数码显微镜 |
1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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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玻璃分析仪 |
1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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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比对显微系统 |
1套 |
1172 |
详见招标文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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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光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 |
1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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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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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证采集比对系统 |
1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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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傅里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仪 |
1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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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 |
1套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1包: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2包: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3包: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代表投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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