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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教育局来凤县2025年11月至2028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学校食堂米面油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T-****************、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县2025年11月至2028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等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0(万元)6、最高限价:********.********(万元)7、采购需求###县2025年11月至2028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等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分2个项目包,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包。具体分包:第2包调料类、加工类、干货类、乳制品类、预包装糕点、蔬菜、水果类、禽蛋类,预算金额********万元。具体品目清单、商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三学年(2025年11月至2028年7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能达到招标人的服务考核要求,可续签第二年,最多续签不超过2次。(因部分食材服务期未到期(到期时间为2026年1月底),供货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企业划分标准为"农林牧渔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属于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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