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焙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脱硝及除尘系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5-ZB0022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一、招标条件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焙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脱硝及除尘系统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0125-ZB00227),招标人为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焙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脱硝及除尘系统工程总承包
2.1项目名称: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焙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脱硝及除尘系统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焙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新建焙烧炉环保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及安装、配套设施供货及安装等。
2.4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2.5招标范围: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焙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脱硝及除尘系统工程承包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及安装、配套设施供货及安装等,详见“发包人要求--技术规范书”。
2.6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50日历天。
2.7其他: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治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人拟派)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应由设计单位拟派)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施工负责人要求: 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提供注册证书(所提供证书需符合项目所在地建造师证书规定)扫描件,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人员要求: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财务和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信誉要求需提供联合体所有单位的证明材料。 2.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4 16:00:00.0至2025-10-21 16:0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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