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别:工程分包
采购方式:工程分包邀请招标(邀请)
采购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需用单位:总部采购
项目类型:其他
公示期限:2025-10-14 至 2025-10-17
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额定容量100MW,安装容量128.5248MWp包括但不限于: (1)材料采购:负责本标段范围所需的全部材料(除甲供、业主供外)的采购、供应、运输、二次转运(含甲供、业主供)、卸车(含甲供、业主供)、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材料设备供应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建筑工程: 本标段工程范围为登冒光伏项目方阵光伏场区的建筑施工等全部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光伏场区(含35kV集电线路、场区直埋光缆、场区架空光缆)土建、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含质量监督验收、电网验收等相关验收,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验收、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等),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乙供类设备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进场道路施工及验收、围栏采购及施工、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乙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光伏区土地租赁、光伏区青苗赔偿费用由业主负责(乙方配合)。光伏区外集电线路塔基征地(含廊道清理赔付)、地埋电缆、场外进场道路通行协调、场外临时道路修建、其他临时土地租赁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并负责完成后续的恢复及验收;乙方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工程量清单不再单独计列,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施工过程中的附着物、道路等损坏由投标人自行协调及补偿(包含光伏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工程等) 配合业主完成光伏区所有租地工作。如涉及跨越铁路、公路等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跨越电力线路和通信线路必须严格执行跨越手续;如涉及拆迁(房屋、10kV线路、通信)由乙方负责。 影响光伏组件发电的树木、线杆、路牌等遮挡物的清理及补偿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负责完成本工程的现场施工、检测、验收、竣工、移交等所有协调工作。 3.2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甲方要求为准。 3.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根据总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实施情况,甲方有权调整标段工作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不因此调整而改变合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等约定,增减的费用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调整。如因乙方实施不力导致甲方调整施工范围,甲方不因此调整而免除乙方责任,甲方保留索赔乙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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