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台基地后勤服务
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在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登录招标投标平台(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台基地后勤服务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8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承担基地后勤零星维修、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维保及职工食堂烟道改造、市政污水管道连接口改造、院内污水管网清污、院内路灯线路改造及亮化等后勤工作。
2.2 标的物:轮台基地后勤服务。
2.3 服务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 服务地点:轮台基地。
三、资格要求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台基地后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信用报告,或投标(招标响应)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为银行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企业,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若为资信证书或信用报告,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
3.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当前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分别提供两个网站查询导出的全套报告)
4.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一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查询网址,网上查询验证有效性。
5.近6个月内施工人员工伤保险费缴费证明一份。
6.服务承诺:(1)投标人承诺独立处理工农地方关系;承诺不拖欠员工工资,不发生欠薪上访事件;承诺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等国家规定的保险;承担由以上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对设备(运输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招标方过错除外),由投标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
7.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供应商、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按照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E开标和评标—25.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进行审查。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4:00:00至2025年10月19日 14: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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