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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东站京包客专K479+075、K480+257燃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5-10-13 收藏项目
1.立项依据

呼和浩特工务段呼和浩特东站京包客专K479+075、K480+257燃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由《关于预下达集团公司2025年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生产费使用项目预算的通知》(财成本函〔2025〕83号)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及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呼和浩特东站京包客专K479+075、K480+257燃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具体内容见“施工内容及技术要求”。

2.2此工程包工包料,涉及到的工程材料需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2.3工程投资(概)预算:不含税价总计2005460.55元,税率9%,价税合计2185952.00元,其中燃气管道油气盖板补强工程含税价计583230.00元,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器、标志块安装工程1602722.00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期限按合同履约。

2.5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2022年至2024年任一年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均可申请参与该工程承包,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施工所需投入的主要人员及主要设备。

(3)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报名前需及时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并领取施工图设计相关资料。需熟悉和掌握现场环境及作业情况,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及施工图设计资料制定作业实施方案,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探完毕,由采购单位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未经过现场踏勘的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8参与投标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4.施工内容及技术要求:

4.1燃气管道油气盖板补强

4.1.1采用3m宽钢筋混凝土盖板,盖板厚度15cm,采用预制板直埋施工。

4.1.2盖板上方埋设警示带,穿越段的起始点以及中间每隔10m处设置地面穿越标志。

4.1.3防护盖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5,厚0.15m;防护盖板内钢筋采用HRB400钢筋,架立筋采用HPB300钢筋。

4.1.4详见《呼和浩特东站京包客专K479+075、K480+257燃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施工图--第一部分燃气管道油气盖板补强》(图号:呼张燃气整治施桥-01)

4.2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器安装

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安装位置分为三层,分别为地面上方(最上层)、 桥涵顶板(中间层)、地下(最下层)。地面上方安装时,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须与地面采取可靠方式连 接固定,防止掉落。设备高度不得大于0.2米。桥涵顶板安装时,贴顶安装固定。地下安装时避开地下设施。井内安装时,装置安装位置宜尽量靠近井口(距井口距离不大于0.3m),安装位置宜在气体容易聚集的地方,且不得影响上下井操作作业。

具体安装要求如下:

4.2.1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取得国家相应的许可或认可的产品。

4.2.2安装探测器时,传感器应朝下固定,探测器上盖应完全盖好,若用螺钉固定的推测器上盖应拧紧,以达到防爆要求。

4.2.3探测器现场走线应穿管,所有管子应符合消防要求,管子应与探测器连接,以达到消防及防爆要求。

4.2.4探测器外壳应良好接地,并做好防雷保护。

4.2.5报警器的固定采用膨胀螺栓、焊接等方式固定。

4.2.6装置安装位置处的无线信号质量应能满足数据正常传输所需。

4.2.7详见《呼和浩特东站京包客专K479+075、K480+257处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器安装工程》 。

5.申请报名

(请登录)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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