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中6区块井目的层为石炭系生屑灰岩,垂深处于4000m以内。长期以来,该区块一直沿用三开制井身结构,单井钻井周期普遍超过100天,在钻井提速方面存在显著的优化空间。为借鉴四川盆地中江致密气等类似区块的提速成功经验,计划在塔中6区块引进一家专业服务单位,开展旋导、钻井液等一体化钻井提速。通过此次作业,力求实现井身结构的简化,大幅缩短钻井周期,进而为油田其他区块的钻井提速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实施1口井:塔中602H。
2.2招标范围:
根据塔里木油田开发事业部生产需要,提供塔中6区块钻井一体化提速技术服务,包括全井的定向井技术服务、钻井液技术服务、随钻测量服务、钻头及螺杆。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开发事业部指定的项目实施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工程师2人),现场工程师需持有有效期内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证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
(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自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提供现场工程师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证的扫描件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含硫化氢证的承诺书。
3.旋导工具、钻井液等服务能力要求:
(1)旋导工具、钻井液等
1.旋转导向:单井拟投入8-1/2″井眼旋转导向工具总数不得少于2串。承诺在接甲方通知后7天内能组织上井。
资料提供形式:(1)主要设备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设备参数与配置参数);(2)设备工具照片;(3)提供自购设备工具的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扫描件或与工具仪器厂商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4)提供接甲方通知后7天内能组织工具仪器、人员上井的承诺书。
2.钻井液服务能力:能够提供钻井液服务,自建有钻井液实验室或与实验室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钻井液实验室具有流体检测、材料质检和体系评价的能力。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实验室CNAS或CMA认证证书或服务合同影印件。
4.QHSE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5.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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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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