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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型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4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型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

2.4 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日期,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5 交货地点: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库房院内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认证范围涵盖与招标货物相关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销售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截图。

3.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3.5投标人须在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3.6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产品中的产品成分,符合《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油勘 〔2021〕 215号)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产品中不含有机氯成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09:00:00至2025年10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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