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天贶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GX-GC
2.2 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海普凤凰城供热管网改造施工项目
2.3 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正阳门大街至南天门大街,凤栖路沿线及海普凤凰城小区
2.4 建设规模:高新区海普凤凰城供热管网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45日历天;备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项目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招标控制价为:725.770590万元。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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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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