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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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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勘察)(招标项目编号:S1),已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方案核准的批复(京海淀发改(核)〔2025〕85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 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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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勘察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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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40066.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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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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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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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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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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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进行 142 处雨污分流改造、混接点位治理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减少污水溢流入河,计划实施雨污分流管线 35.79 公里,修复区管公共病害管线 75.49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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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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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0000A001042486001001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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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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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流域海淀段汇水流域,北至后厂村路,南至清河,东至建四路,西至马连洼西路,项目位置涉及马连洼、上地、清河、西三旗、东升镇5个街镇的管辖区域。小月河片区汇水流域,北至清河,南至转河,东至京藏高速,西至万泉河,项目位置涉及北太平庄、北下关、东升镇、海淀街道、花园路街道、学院路街道、中关村街道管辖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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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1689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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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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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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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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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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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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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0000A001042486001001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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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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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与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勘察 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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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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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勘察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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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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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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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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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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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09月30日)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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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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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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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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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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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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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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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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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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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勘察设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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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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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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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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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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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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