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市思明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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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10-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55,9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思明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55,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55,9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90200-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厦门市思明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1(项)

完成满足项目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明确并细化项目需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各系统设计方案、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投资概算、风险及效益分析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855,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项目建设方案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1、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谈判文件其他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13 至 2025-10-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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