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ZWH-
2、项目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3、项目需求: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4、项目预算:48.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于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B.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7、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的时间
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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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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