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X(请登录)
2.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八家子区域漓江街北段西侧环境提升治理工程;
3.采购内容: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八家子区域漓江街北段西侧环境提升治理工程,包含回填种植土、清理枯死绿篱、重新种植绿植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4.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80.9866万元;
5.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工;
10.项目地点:化工园区漓江街;
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需提供相关声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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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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