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谈判条件
竞谈项目山东希尔康泰药业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希尔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线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净化工程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贵公司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谈判,若有意参与,请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准时参加。
2. 谈判内容
详见附件1 《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3.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报价人须提供2022、2023、2024 年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报价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须有谈判物资中(关键物资)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于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8日17时00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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