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凤鸣街道,具体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采购内容:岷江彭山城区护岸和生态环境整治及滨江大道EPC项目混凝土、砂浆材料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包号 |
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履约期限与交货时间 |
质量要求 |
备注 |
|
1 |
岷江彭山城区护岸和生态环境整治及滨江大道EPC项目混凝土、砂浆材料采购1包 |
900 |
履约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为止。具体交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
/ |
|
2 |
岷江彭山城区护岸和生态环境整治及滨江大道EPC项目混凝土、砂浆材料采购2包 |
900 |
履约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为止。具体交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
/ |
|
3 |
岷江彭山城区护岸和生态环境整治及滨江大道EPC项目混凝土、砂浆材料采购3包 |
1700 |
履约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为止。具体交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
/ |
注:1)各投标人投标价既不能超过本项目总预算,也不能超过各分包预算及最高限价。
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的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标标段,投标文件须分别单独编制、装订、密封与递交)。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按照包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包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1、包2、包3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混凝土或砂浆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予认定。
4、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①在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要求为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对应标包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