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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太平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512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市太平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284.********(万元)6、最高限价:284.********(万元)7、采购需求###市太平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合同融资等政策。(1)供应商属中小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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