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重药医药天津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CYTJ
1.3采购人:重庆医药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范围及合作期限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用水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中标人负责完成重庆医药天津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编制服务工作,并交付符合要求的并经过审查合格的用水报告书编制文件,并通过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审查。
2.2分包情况、最高响应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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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响应限价(如有) |
最高响应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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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重药医药天津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
最高限价 编制费 封顶总价为伍万元 |
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用水报告书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查。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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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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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一)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
(二)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响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机构;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响应的情形。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响应人为天津市内企业同等条件优先
(六)响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提供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无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或承诺书。
(七)响应人须出具承诺报价书:承诺采购人的合同模板(附件一)已阅读理解并完全同意。
(八)响应人须出具廉洁从业协议:承诺采购人的合同模板(附件二)已阅读理解并完全同意。如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廉洁纪律甚至腐败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九)响应人应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用水报告书编制完成提交符合天津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重药医药天津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用水报告书,且提交成果应真实可靠,提交2份至采购人,如采购人要求增加份数,响应人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如响应人在上述资格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即作为否决响应处理。
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3日12时00分到2025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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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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