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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阳县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安阳县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县发改农〔2025〕1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瓦店乡219国道与黄河大道交叉口。

2.2项目建设内容: 混凝土柱梁板、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墙面抹灰刷油漆,天棚石膏板吊顶,自流平楼地面以及配套安装工程等。

2.3招标控制价:12996874.19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是否选择异地评审:否。

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要求 □有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为:         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万元及以上、☑无建筑面积要求□有建筑面积要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及以上的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政府或国有投资项目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公示截图,非国有投资项目提供项目信息表备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不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投标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如果投标人中多个标段时,按标段排列顺序确定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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