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SSC
项目名称: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度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04600元
最高限价(元):5046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度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4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个月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特别情况: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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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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