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皋兰县家政康养服务人员项目化职业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皋兰县家政康养服务人员项目化职业培训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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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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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培训服务 |
家政康养服务人员项目化职业培训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82800.00 |
82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①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2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民政部门批准的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办培训机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工种(家政服务)培训资质;民办培训机构提供有效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办学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工种(家政服务)培训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14至2025-10-2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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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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