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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大路坝片区唐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大路坝片区唐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5】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大路坝区
  建设规模:(1)生活垃圾治理:新建垃圾临时转运场所1处、对原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新建谭家坪村白家坝、沙子岭至大路坝村胡家榜一带污水管网41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生活垃圾治理:新建垃圾临时转运场所1处、对原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2)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新建谭家坪村白家坝、沙子岭至大路坝村胡家榜一带污水管网412米;(3)水土流失治理:新建大路坝村云家湾伍家坝河堤305米;(4)禽畜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新建储粪池、干粪收集棚2个,配套臭气治理设备4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5
  合同估算价:2435258.45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的能力;3.1.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业绩;3.1.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1.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1.6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相关文件规定,中标人在项目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进场施工前,应向招标人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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