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及天津市重热供热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热计量表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46.823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天津市重热供热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及天津市重热供热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热计量表采购安装及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及天津市重热供热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热计量表采购安装及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及天津市重热供热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热计量表采购安装及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提供的热力量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名称:超声波热量表,规格应包含:DN20、DN25、DN32、DN40、DN50、DN70、DN80、DN100、DN125、DN200),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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