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西安石油专用管公司2025年10月UV漆采购项目 |
| 项目概况: | 依据分厂紧急计划审批单及生产安全部采购建议,此次购买的UV漆为蓝威UV漆,是基于优质客户外观质量要求购买的。依据此次购买使用量,预估采购金额60.64万元。 |
| 项目单位: | 宝鸡石油钢管西安石油专用管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其投标将被否决;若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同时投标,同时将否决其投标。 3 .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财务报表应当有会计师的签名和单位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类似本项目的供货业绩(附供货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谈判方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7.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带*号的条款,投标将被予以拒绝。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响应方,请于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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