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100-48-02-02485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给排水迁改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给排水迁改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业主自筹30%、银行贷款7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根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给排水迁改工程施工项目全线给排水迁改工程建设需要,对施工范围内因公路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给排水管道迁改工程进行施工迁改。包括: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红线外临时用地、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施工临时工程及铺设施工措施、构筑物拆除及补偿、树木砍伐迁移相关施工手续办理、环保水保、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调试、拆除工程、电子化移交、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 ||
| 招标内容 | 管径DN100~DN2000各类型的给水管线、管径DN150~DN1600各类型以及各种规格的长(正)方形的排水管线(雨水、污水、渠道)。 | ||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暂定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竣工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8608.543724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具有5年及以上给排水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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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业绩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承担过2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给水或排水或给排水施工业绩。 |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9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6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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