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多屏加载互动健身应用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采购目的为在天翼高清大屏和中屏等设备,通过手机或摄像头设备捕捉用户动作影像,结合AI模型实时分析,实现AI互动健身、AI在线团课、1V1私教服务、多屏互动等功能,同时通过运营支撑服务在指定省份提供机顶盒适配、计费对接、专区运营(推荐位设计、内容更新)等上线对接运营支撑工作。
采购内容包含标包交付产品规划、知识产权,以及按指定支撑全国天翼高清的机顶盒适配、计费对接、内容更新、专题策划、专区运营(推荐位设计/更新)等产品能力升级及运营支撑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预计费用(含税)(人民币 元)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 |
|
1 |
多屏加载互动健身应用支撑服务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795,000.00 |
全国范围内 |
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需提供不少于1次产品能力升级支撑服务及部署测试。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平台提供为期12个月的运营支撑服务。 |
……
1.3 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产品能力升级支撑服务300000元,产品运营支撑服务450000元,合计750000元。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产品能力升级支撑服务1000(元/人天),产品运营支撑服务750(元/人天)。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具有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全国范围内承担过至少1份互动健身产品合作或支撑类项目业绩,且单份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
a.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b.如提供框架合同内有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为准,但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须有甲方盖章)或结算单(须有甲方盖章)或发票扫描件为证;
c.如提供框架合同内未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须有甲方盖章)或结算单(须有甲方盖章)或发票扫描件合计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d. 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2.1.4供应商可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申请。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3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0月15日24: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