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碳13呼气试验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发改委备案、卫健委审批、国家允许鼓励类工程,碳13呼气试验分析仪采购项目,根据鲁山松湖医院要求,型号:DOB-510型,技术参数:1.精密度:同一样品连续十次测量的δ值的标准偏差不大于0.3‰;2.稳定性:四小时内测量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2%;3.分析速度:<2分钟/每个样品4.仪器所测样品浓度范围:0.5%——6%’5.故障显示:发生故障,用户界面有故障提示或可打印输出故障现象;6.全中文界面,操作简便,不需专业人员;7.可以设定样品检测数量,超过后自动停机,防止投资的机器使用其他品牌的试剂。8.仪器自动进样通道有10通道可以选择。9.通过国家新规定的电磁兼容检测*10.德国独有的双窗探测器技术,可以排除外界环境干扰,测试数据更稳定。
*11.红外脉冲光源技术,结构简单,避免了机械电机和斩波轮引起的机械故障,以及由此引起的检测误差。瑞士制造的高品质光源,避免了自己手工制造的光源质量不稳定的缺点。12.可以连接医院的HIS、LIS系统,方便使用。13.全金属外壳,抗压抗摔能力强,抗电磁干扰能力比塑料的强。14.环境温度:10℃—35℃相对湿度≤70%15.大气压力:700Kpa——1060kpa16、生产厂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7、生产厂家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8、为了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生产厂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碳13呼气试验分析仪采购项目1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包含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售后服务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
4.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5.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所在月份上推六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5万元的医疗器械经营销售业绩。(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时间、金额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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