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SYJ
三、最高限价(元)(或%):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于201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0〕129号)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投标人对招标人推荐或被评估方自荐的评估项目,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土地、机器设备、采矿权、其他未列明资产类押品评估业务等资产评估单笔业务收费不高于国家指导价的20%且上限为2.5万元,其中“单笔业务”按照甲方授信业务口径定义,即为同一主债权提供担保的房地产、土地、机器设备、采矿权等各类资产均纳入同一个评估项目计收评估费,不得重复收费。零售业务单笔收费上限500元。
四、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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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入围供应商数量及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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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入围资产评估机构,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供授信业务资产评估服务;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等),出具预评估报告(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 |
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全辖,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入围多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及规则: 如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8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入围单位,入围单位数量不超过有效投标单位数量60%,若入围数量超过15家,则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前15家;如8家≤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7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入围单位,入围单位数量不超过有效投标单位数量70%;如3家≤有效投标单位数量≤7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入围单位,入围单位数量不超过有效投标单位数量80%;若有效投标单位少于3家,按则做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重新发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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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必须有总公司授权)。
2.具有住建部门批准的二级(含)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投标人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的任何意义上转包、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7.满足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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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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