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劳务分包工程。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工作内容:完成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竣工条件所必需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及1-11#楼主体钢筋及砼浇筑、刚性层浇筑、屋面及楼地面砼浇筑、内外墙面抹灰、防水、模板及脚手架等施工内容(详清单及图纸)。以上工作需达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完成满足国家规定规范要求的试验、检验、检测,验收和资料整理移交所需要的全部工作。本次招选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1标段实施范围为3#、4#、5#楼及地下室,2标段为1#、2#、6#、7#、8#、9#、10#、11#楼及地下室。
(五)工期:240日历天(其中2#、3#楼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六)承包方式:甲方提供主材,乙方提供劳务服务。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招选限价:本项目采用不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详附件清单)。要求报价人对全部综合单价进行统一幅度的下浮。总价限价为:79807443.04元(不含税), 其中1标段(3#、4#、5#楼及地下室)38923720.03元(不含税),2标段(1#、2#、6#、7#、8#、9#、10#、11#楼及地下室)40883723.01元(不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招选限价为无效报价,参选文件作否决处理。
(九)特别说明:本项目招选2名供应商,第二名以第一名价格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标段后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参选人资格
(一)一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资质条件: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三)业绩要求:
近3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选截止时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劳务工程施工业绩(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已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参选人所提供的业绩至少需提供一次对应该业绩开具发票或相关资金的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四)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五)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六)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认定)。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在三江集团体系内的招选项目中,因相互串通参选被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否决参选,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②无故放弃中选资格(参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故放弃中选资格),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③提供虚假业绩、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中选,并经查实,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④在三江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合作期内被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
注:本次招选暂无存在以上情况的参选单位,若本次招选过程中有参选人因相互串通参选、无故放弃中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招选人将其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江集团体系所有单位有权在1年内禁止其参加任何形式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选文件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2日00时00分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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