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湾综合能源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注册成立,由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企业)、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7:2:1比例共同投资建设。
大亚湾综合能源公司选址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规划4×665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一期建设2×665MW等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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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2025年批次 预估数量/件 |
2026年批次 预估数量/件 |
合计 数量/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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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季劳保工作服 |
320 |
260 |
5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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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季劳保衬衫 |
140 |
200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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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季劳保工作服 |
150 |
150 |
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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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冬季劳保工作服 |
300 |
300 |
6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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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夏季劳保工作裤 |
450 |
450 |
9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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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冬季劳保工作裤 |
300 |
300 |
600 |
/ |
注1:具体数量定做前请与招标人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注2:请中标人提供所有尺寸的衣服进行套码试穿。
注3: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必须规范,发票内容带“劳保工作服”或“工作服”字样。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的服装类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日期按合同签订日计。
4.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
4.2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
4.3投标登记:2025年10月11日15:00至2025年10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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