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750000元。
4、本项目各子包的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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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号 |
子包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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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米卧车6240、3米卧车6163、 10米卧车61160 |
2米卧车6240 2 3米卧车6163 2 10米卧车61160 1 |
台 |
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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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5米双柱立车(重型) |
1 |
台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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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5米数控双柱立车 |
1 |
台 |
2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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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00W激光切割机 |
1 |
台 |
1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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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米磨床(数控) |
1 |
台 |
1750000 |
注:(1)本次招标允许同一投标人参与一个子包或多个子包的投标报名,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子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缺漏或超过所投子包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各子包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各子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属于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缴纳税收、社保证明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证明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
5、参加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①以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存档)。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需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招标人的要求,不允许转包。
9、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10、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有效授权商。制造商提供资格声明,授权商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若制造商和有效授权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提供声明或授权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子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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