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W
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儿科随访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BV1
预算金额(元):57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5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儿科随访系统项目(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儿科随访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2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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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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