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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流域(漩涡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汉江流域(漩涡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3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江流域(漩涡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勘察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4,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4,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勘探服务 工程勘察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4,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项目勘察;

合同包2(汉江流域(漩涡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82,5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2,52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工程设计服务 工程设计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2,5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江流域(漩涡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勘察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汉江流域(漩涡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江流域(漩涡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勘察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①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水文地质或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证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汉江流域(漩涡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①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环境类相关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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