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2.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依据宁马高速公路桥梁结构情况及运行服役现状,根据相关资料及桥梁现场踏勘结果,拟对宁马高速刘村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11座桥梁新建轻量化监测系统。涉及桥梁分别为西善桥互通主线桥、江宁河大桥、西善桥互通R分离式主线桥、大方互通板桥河R分离式主线桥、大方互通板桥河大桥主线桥、百胜村大桥、石坎村通道、铜井箱通、石山板通桥、池塘通道、汽通。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本项目范围内11座桥梁的轻量化监测系统的部署与实施(包含硬件采购、安装、系统上线调试、运维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需求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软硬件的部署与实施工作; (2)运维期:系统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2年,并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3)系统软硬件质保期: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8.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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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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