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新建查草高速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查白音他拉至草高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查白音他拉至草高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电力电缆、锅炉设备、消防器材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查草高速公路主线起讫里程为 K802+660~K845+800,线路全长43.7km,其中新建段28.7km,主线改建段15km(既有公路改造),含路基土石方472.2万方,路面696.5千平米,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7处,大桥2座(613延米),中桥1座(20.52延米),天桥2座,跨路通道桥5座,新建涵洞59道。全线范围内涉及房建工程6处:香山互通收费站及养护工区、鲁北服务区、小黑山互通收费站、新胜互通收费站、乌额格其互通收费站及养护工区、华杰服务区,房屋总建筑面积:26826.88㎡。
2.2招标内容 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6)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年第13号 )(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 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 审查及要求
4 .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4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 1 电力电缆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 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 3)生产能力: 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 连续两年度( 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 , 2024 年 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两 年 内 ( 2023 年 1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壹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5 年 0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 7)履约信用:投标 人近 两 年 内 ( 2023 年 1 月至今)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 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 2锅炉设备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 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安装、修理、改造)) B级及以上资质;
( 3)生产能力: 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 连续两年度( 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 , 2024 年 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两 年 内 ( 2023 年 1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壹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5 年 0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 7)履约信用:投标 人近 两 年 内 ( 2023 年 1 月至今)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 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 3消防器材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 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 3)生产能力: 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 连续两年度( 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 , 2024 年 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两 年 内 ( 2023 年 1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壹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5 年 0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 7)履约信用:投标 人近 两 年 内 ( 2023 年 1 月至今)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 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0 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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