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3.81349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贰仟肆佰壹拾肆元陆角柒分(¥:2242414.67元)。
采购需求:
石梁村凫园木栈道维修及亮化,道路亮化460米,南河环境提升1200米,九曲桥出新及公墓连接线600米亮化,西环线亮化路灯20盏,南河绿岛整体提升,石梁村公厕维修1座。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7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
7.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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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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