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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北京)金象复星医药有限公司精华液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5-10-11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货物内容:名称、规格、数量,详见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瓶)单项限价合计(元)技术参数1氨甲环酸精华液30ml/瓶瓶********1.功效:保湿、舒缓,2、主要成分:传明酸(凝血酸)、烟酰胺、豨莶提取物、精氨酸、抗坏血酸(维生素C)。2四合一多效精华30ml/瓶瓶1********.功效:紧致,抗皱,2、主要成分:阿魏酸,抗坏血酸(维生素C),维生素E、硫辛酸。(一)项目名称:精华液采购项目(二)询价预算:********.00元。报价人的报价超过询价预算的报价无效。(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四)供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65日内完成供货(采购数量为1年预计使用量,送货订单以下单品规为准,货物总价以合同总金额或1年服务期为限,达到即终止合同)。(五)价款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对公转账。(六)交货地点:询价人指定地点。(七)询价小组:田建、李胜眉、张顺天。(八)监督人员:伍婧雯。二、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报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七)报价人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八)产品质量要求1.必须符合中国国家药****局 (NMPA) 关于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的所有现行法规、规范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成品精华液必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微生物、重金属、禁限用组分等的要求。3.供应商所供物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并提供检验报告。4.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要求退货、更换,若已使用,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九)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价格、规格及时供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直接影响询价人工作,对询价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的,询价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停止供货,并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承担赔偿责任。2.供应商给询价人配送的货物每批次保质期24个月,保质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损坏,供应商负责包换、包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3.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的送达、配送;交付过程的装卸、运输、仓储等一切事宜,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装卸、运输、仓储过程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类情况,避免货物遭受暴晒、浸泡、碰撞、挤压、剧烈震荡等伤害,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雷击,保证货物完好,不被丢失、损坏、损毁或灭失,如在上述装卸、运输、仓储过程中出现任何货物损坏、损毁、丢失、灭失或人员伤亡等情况,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在使用过程中,若货物临近有效期6个月,询价人可要求供应商更换同品种规格的新效期商品,成交供应商须按询价人要求免费更换。(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一)询价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接到询价人订单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交货,对紧急情况的,在收到供货通知后8小时内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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