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sj
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仪、听觉言语语言喉功能检测处理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70000.00元
最高限价:第1包580000.00元,第2包560000.00元,第3包280000.00元,第4包450000.00元,各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4个标包,第1包为经颅磁刺激仪(儿童版)2台;第2包为听觉言语语言喉功能检测处理系统(早期语言和语言认知障碍功能检测与训练沟通仪软件)1套、听觉言语语言喉功能检测处理系统(构音语音测量与训练仪软件)1套;第3包为失眠认知行为疗法(CBTI)系统1套;第4包为光照疗愈系统1套。
合同履行期限:第1-4标包合同履行期限均为:合同签订后不高于20个日历天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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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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