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198项目名称:海河派出所电梯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采购需求:完成海河派出所电梯的供货、安装及验收。质 保 期:电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两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为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类别。(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类别,且拟投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类别。(3)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负责查询)。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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