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执法记录采集工作站系统升级项目(共一个包),将总队不少于63台执法记录采集工作站系统升级(升级地点为全省各高速路政执法大队驻地),实现执法现场音视频回放、调阅,实时传输至总队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完成执法记录采集工作站系统升级。
采购控制价:149999.85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10月 11日至2025 年 10 月 17 日,每日08:30时至17:30时均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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