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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4#储备库新建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甘肃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1.2项目名称:甘肃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4#储备库新建项目(设计)

1.3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ZT-LZ-

1.4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榆中县夏官营镇原址库区,用地范围北侧为乡道,南侧、西侧、东侧为农田。

1.5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78326.57 ㎡,约 117.49 亩,拟建一栋4#储备库和一个消防水池,建筑面积约9000.0㎡。

1.6计划总工期: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工程方案深化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1.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规范。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竞争性磋商主要内容

2.1竞争性磋商内容:拟建一栋4#储备库和一个消防水池,同时配套建设储备库道路及场地硬化、室外给排水管网、电力设施、照明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配合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项目预算:44.0万元;最高限价:43.5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复印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3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关截图资料,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4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5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原件)。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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